以下列案例來說。債務人任職鄉 (區) 公所清潔隊,月入5萬、負債80萬;名下有房屋、
建地 (貸款中) 外加未抵押田地3筆、還有定存 (真是好野人) ...


卻因最大債權銀行落在農會,加上方案條件產生時攻防得宜,最後意外勝出 !!
→利率 2%、繳款年限 176期、月付金額 $5,158 !!!


⇒為何前置協商的方案會相差很大?
銀行在看申請人送件資料,一定會有一些依據。 最重要的當然是觀察申請人收入&支出
的合理性。
最大債權銀行及全體無擔保債權人在檢視申請人資格、還款條件時,有兩大關鍵性因素
會決定核准、方案優劣結果:
一、債務總金額:實務上來說小於 3、40萬大概期數就較不易拉長,相對的月付金額就
會偏高。
二、資產&負債數字對稱否?→簡單來說,當資產>負債或是本身薪資優渥、負債金額又
不高,在銀行眼中自然認為申請人還款無虞,一定百般刁難、方案不優…


另外尚有一些隱藏版不成文的淺規則→ 如收入能低報就儘量低報、近期增貸多寡等等。
還有就是看運氣了... 碰到好壞銀行絕對是有關鍵性影響 ...
前協方案一般落在 3%~8% 之間。 雖然號稱特殊情況 (中低收入戶等) 能夠降到 0%,但實
務上就如同聲請更生、清算時法院裁定的免責範圍一般,方案嚴苛&寬鬆程度是搭配著大
環境而有所波動的。
近一年來筆者就明顯感覺銀行端的變化:有1.5%的;也有14%要不要悉聽尊便的 ...
至於是哪幾家銀行就私底下再說了。
務上就如同聲請更生、清算時法院裁定的免責範圍一般,方案嚴苛&寬鬆程度是搭配著大
環境而有所波動的。
近一年來筆者就明顯感覺銀行端的變化:有1.5%的;也有14%要不要悉聽尊便的 ...
至於是哪幾家銀行就私底下再說了。
以上各種主客觀因素對債務人來說,看似難以改變突破。但實際上只要對自己的狀況夠瞭
解、運用一些資源手法包裝。想要跟銀行週旋攻防,最終取得我們要的優質方案,還是很
有機會可以辦到的!


◎後 記:
看過『半澤直樹』嗎?
雨天收傘是銀行常耍的手段
偏偏又要抱著無迫切需求的有錢人大腿...
台灣的金融業未善盡社會責任
是陋習積久現象,行之有年
現金卡這玩意兒是日本人發明的
筆者任職銀行末期之時在台灣發揚光大!
當持卡人快繳不出循環時就不斷推出專案提高額度
2萬、5萬、50萬、150萬...
然後迅速玩完!!!
衍生出台灣民眾個人負債比例直線上升、一堆人想不開...
最後才在2006年立法通過債務清理條例
⇒不過銀行端當然不會主動告知客戶這種損己利人之事 (對銀行而言)
筆者在日本的銀行、ATM
都還看得到現金卡申請書
申請很方便、審核卻很嚴謹
筆者的二哥在LA
他們要申請個2萬額度的信用卡就困難得要命 !!
這
就是筆者說的社會責任!
總之
雖然債務人個人不當的消費習慣應該為自己負責;
筆者個人卻認為無限上綱放款的金融機構、主管機關的爺兒們
是否也有難辭其咎之處呢?
這就是我們的金融環境
哎...

全站熱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