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像活脫來到小說家筆下場景,電影裡的情節就這麼搬到我們身邊上演了!
這 2天全台灣被搞得人心惶惶!捷運搭乘人次銳減、記者追著嫌犯的犯案動機背景跑 ...
每每發生重大社會事件總會讓大家恐慌一陣子,因噎廢食一段時間後又逐漸淡忘。筆者
今日不談防狼噴霧器、該不該滑手機的問題,想從超商賣場安全管理的角度切入,應用
在每個人日常生活中自身安全意識的習慣上。
筆者早年管理超商。門市偷搶拐騙的狀況偶而總會遇上,公司均會特別強調安全管理的重
要性。
1979年國人引進阿兜仔 Know Hom,明亮的燈光、寬敞的走道、透明的玻璃。除了與傳統
柑仔店做區隔,最主要的目的還是在於「安全」。
筆者對小朋友們的教育一向都是「防竊不等於抓賊」、「配合搶匪保命非懦夫」等觀念,
三令五申、念茲在茲,終於在1995年某天清晨派上用場了。
話說因商圈特性該門市 07:00~09:00來客超少,且7點大夜下班9點店長才會到店,門市僅
剩早班妹妹,當天歹徒不選大夜反挑早班人力單薄時段下手,顯見來者也非省油之燈。
接到通報後筆者與老闆同時抵達門市,警察已經到了。原來早班妹妹依照筆者的教戰守則
SOP流程開收銀機讓歹徒「自行」取走 8、9百塊錢 ,順勢按下警民聯防按鈕、拿起櫃檯內
必留的購物菜籃護住胸前,沒事!
( 門市要求收銀機內不得滯留大鈔,一律投金庫 )
後來筆者生平第一次坐上巡邏車陪同妹妹前往警局作筆錄。員警看著錄影帶抱怨:「對方
只拿螺絲起子為何不反抗?為什麼還開收銀機讓歹徒拿錢?」
筆者一聽眉頭皺了起來,沒好氣道:「阿 sir 啊~ 小朋友們來上班工作不是來賣命的耶;
讓歹徒自行拿錢叫強盜、拿錢給他是恐嚇取財,罪名差很大...」
員警語塞。
筆者&老闆帶妹妹去吃豬腳麵線。問她要不要暫調他店換時段,妹妹竟張大眼睛說不要、
「我喜歡這家店... 」 看來她胸有成足、沒有陰影。
筆者邀功老闆:「怎樣?我教得不賴吧?」
老闆苦笑:「希望不要常常用上你的SOP...」
秣兵厲馬,用於一朝。
歹徒犯案或隨機攻擊的暴徒一般來說,其實是很緊張的。遇到狀況時冷靜觀察對方肢體
動作自不在話下,筆者建議尤其是女生外出都會攜帶包包,裡面可以放厚一點的筆記本
擋其利鋒;避免使用雨傘等尖銳之物刺激對方 (正面對峙例外)。
既來之則安之,期盼未來此等新聞終成絕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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